為做好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重慶南彭貿易物流基地開發有限公司擬對控規A2-2地塊、控規C22-1(部分)地塊、控規E8-5(部分)地塊、控規C1-10(部分)地塊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租,請有意向的單位前來咨詢,并參與公開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競租標的物基本情況
1.1 控規A2-2地塊。該標的物位于重慶公路物流基地園區龍洲灣隧道十字路口,可使用土地面積為約10600㎡(暫定,具體面積以實測為準),已初步平場。
1.2 控規C22-1(部分)地塊。該標的物位于重慶公路物流基地緊鄰申通項目,可使用土地面積約為39006㎡(暫定,具體面積以實測為準),可平整后使用。
1.3 控規E8-5(部分)地塊。該標的物位于重慶公路物流基地宗申車檢場后,可使用土地面積約為24646㎡(暫定,具體面積以實測為準),已初步平場。
1.4 控規C1-10(部分)地塊。該標的物位于金鵝湖水體旁,預計該地塊可使用面積約為37693㎡(暫定,具體面積以實測為準),已平場。
二、競租公告發布
2.1 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6月 11日9時00分。
2.2 公告截止時間:2021年6月18日11時00分,競租單位須在公告截止時間(按銀行到賬時間計算)前繳納競租保證金及遞交相關資料。
2.3 公告的發布:本次公告在巴南日報公開刊登,重慶公路物流基地建設有限公司官網發布 (網址:http://www.sysyrl.com/index.php)、標的物現場張貼發布。
三、參與競租的條件
3.1 參與競租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3.2 競租單位注冊資本金:
(1)參與控規A2-2地塊的競租單位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100萬元。
(2)參與控規C22-1(部分)地塊的競租單位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500萬元。
(3)參與控規E8-5(部分)地塊的競租單位的注冊資
本金不得低于300萬元。
(4)參與控規C1-10(部分)地塊的競租單位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500萬元。
3.3 參與競租單位競租每一宗土地時須繳納50萬元(大寫:伍拾萬圓整)的競租保證金,若四宗土地都參與競租則需分四次繳納50萬元,繳納競租保證金必須明確備注競租地塊信息:地塊名稱競租保證金,如“控規C1-10競租保證金”。各競租單位應在規定期內將足額的競租保證金以轉賬或匯款的方式繳納至以下的賬戶內(不接受銀行保函、第三方擔保、現金繳納方式遞交的競租保證金),并提交競租保證金銀行繳款憑證;
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重慶南彭貿易物流基地開發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巴南支行南彭分理處
銀行賬號:50050111680000000001
3.4 競租單位須在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間(以查詢報告上載明的時間為準)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并生成《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概況》,企業公共信用信息中不能出現行政處罰信息、失信懲戒信息的數據。否則作否決競租處理。
3.5 不接受聯合體報名競租。
四、競租者須知(公告期間)
4.1 本次競租地塊使用必須按照地塊性質合法合規使用,地塊僅用于完善物流基地配套功能使用,若發現承租單位實際使用用途涉及違規、違法等行為時,招租人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無條件解除租賃關系。
4.2 競租保證金的退還:競租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被確定為承租單位的競租保證金,退還保證金須競租單位自行開具財務專用收據并攜帶原繳款賬戶信息交于招租人處,方可辦理退還。確定為承租單位的,競租保證金自動轉換為相應地塊的租賃履約保證金,如競租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履約保證金時,承租單位須補足,待合同到期且承租方無違約行為時無息退還。若承租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租賃合同,則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若遇其他情形,則以招租人通知為準。
4.3 有意向參與競租的單位可自行到現場踏勘了解地塊現場情況,若未現場踏勘的競租單位視為已充分了解該地塊現場情況。
4.4 該地塊僅以現狀進行出租,承租單位須自行負責包含但不限于水、電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及費用。
4.5競租單位必須提供場地租賃使用簡介,場地使用性質必須作為完善物流基地園區配套使用,符合物流基地整體規劃,若確定為承租單位后場地實際使用情況必須與本次提供的場地使用情況簡介一致,若擅自改動使用情況或用途不符的,招租人有權無條件解除租賃關系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4.6 競租單位經營該場地的單位必須為物流基地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若承租單位為非物流基地范圍內注冊的公司,承租單位在中標后7個工作日內變更經營地址至物流基地或在物流基地范圍重新注冊公司)。
4.7 因合同中止、租賃時間期滿導致合同終止的,承租單位須將場地附加固定設施(如:出入口、圍墻等)完整、無償交還至招租人,承租單位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無條件將場地清理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地塊交還給招租人。
4.8出租期限
(1)控規A2-2地塊、控規C22-1(部分)地塊出租期限暫定為5年;
(2)控規E8-5(部分)地塊出租期限暫定為3年;
(3)控規C1-10(部分)地塊出租期限暫定為2年;
本次地塊出租若因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租約的,雙方可無條件解除租賃關系,互不承擔責任;若因招租人招商引資和園區建設需要等其它原因需解除租賃關系的,須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承租單位,承租單位無條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承租單位應在招租人告知的提前終止之日前無條件將場地清理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地塊交還給招租人。否則,招租人可單方面自行處理場地內的所有物資,產生的費用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并保留向承租方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9 建設免租期
(1)控規A2-2地塊、控規C22-1(部分)地塊建設免租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
(2)控規C1-10(部分)地塊建設免租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
(3)控規E8-5(部分)地塊建設免租期自出租方移交之日起2個月。
4.10 競租方式:以“單價6.2元/月·㎡”為競標底價進行舉牌競價,按“價高者得”確定承租單位,中標競租價為含稅價。
4.11 轉租轉讓: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或調換使用。
4.12 租金支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則,每3個月一付,租金價格從第二年開始在上年租金價格上每年遞增3%。若承租單位逾期支付或未足額支付租金費用的,如承租單位經在催告后三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除應補足租金等費用外,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額萬分五的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所有逾期金額之日止;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未足額支付租金超過30日的,招租人有權無條件解除租賃關系并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承租單位應賠償全部損失。
4.13 履約保證金:金額為租賃地塊3個月的租金,面積按照本公告中地塊暫定面積計算,即履約保證金=中標單價*地塊暫定面積*3個月。競租中標單位在簽訂《競租成交確認書》后3個工作日內(按銀行到賬時間計算)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否則,視為中標單位放棄中標資格,招租人可自行處置該地塊的后續出租事宜。
4.14 競租文件遞交時間和地點:2021年6月11日9時00分至2021年6月18日11時00分(競租報價文件以實際收取登記的時間為準);地點為:重慶市巴南區南彭街道環道東路6號3#樓3層。
五、競租單位須提供資料
5.3 按照第6.4條款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4按照第3.3條款提供有效的銀行繳款憑證。
5.5 競租人委托他人遞交競租資料的,按照第6.5條款提供授權委托書。
5.5 按照第3.4條款要求,提供加蓋鮮章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概況”。
5.6 按照第6.6條款提供場地租賃使用情況簡介。
5.7 按照第6.7條款填寫承諾書。
六、提交資料格式及要求(成冊裝訂或文件夾,可不密封)
6.1 加蓋鮮章的有效合法營業執照復印件。
6.2 按照第3.3條款提供有效的銀行繳款憑證。
6.3 按照第3.4條款要求,提供加蓋鮮章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概況》。
6.4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名稱: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寫完整,不可缺少內容。
6.5 授權委托書
(姓名)系 (競租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 修改 (地塊名稱)競租文件和處理有關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競 租 人: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活動并簽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權委托書,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活動及簽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外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
2.授權委托書需按上述格式填寫完整,不可缺少公章、簽字等內容。
6.6 場地租賃使用簡介
重慶南彭貿易物流基地開發有限公司;
我司擬租用位于重慶公路物流基地 地塊作為 使用,其中 畝我司擬作為 使用,剩余 畝作為 使用,我司對場地將采取 (場地地面處理方式:如硬化、原狀使用等),場地管理用房采用 (如集裝箱等),場地大門和圍墻按相關建設規范和貴司要求修建,建設周期為 個月,建成后年產值約 萬,提供就業崗位約 個。
公司名稱: (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場地租賃使用簡介需按上述格式填寫完整,不可缺少內容。
6.7 承 諾 書
重慶南彭貿易物流基地開發有限公司;
公司擬租用 地塊作為 用途,租賃期間嚴格遵守貴司競租公告內容,在 地塊租賃期間我司作如下承諾:
1、若我司為非物流基地范圍內注冊的公司,在競租成功后7個工作日內我司變更經營地址至物流基地或在物流基地范圍重新注冊公司,若我司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述工作,貴司有權無條件解除租賃關系并沒收競租保證金。
2、我司承租后將嚴格按照地塊性質及場地租賃使用簡介進行建設,若實際建設情況及用途與場地租賃使用簡介不符或我司在實際使用用途涉及違規、違法等行為時,貴司有權無條件解除租賃關系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3、若因招租人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原因需解除租賃關系的,貴司須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我司,我司同意無條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司將會在貴司告知的提前終止之日前無條件將場地清理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地塊交還給貴司。否則,貴司可單方面自行處理場地內的所有物資,產生的費用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且有向我司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特此承諾
承諾人 : 公司(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承諾書需按上述格式填寫完整,不可缺少內容。
七、評審組否決競租一覽表
八、競租資料評審
8.1 資料評審組的組建。由招租人按相關規定依法組建評審組。
8.2 本次授權資料評審組按照第六條對競租資料進行評審,根據第七條進行否決競租條件處理要求,最終確定公開舉牌競價單位。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63447217;聯系手機:18723085910。
附件:1.競租地塊控規圖
2.公告
重慶南彭貿易物流基地開發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